公告通知

当前位置: 首页> 正文
关于开展首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年09月29日 10:48 作者:hzy201 浏览次数:

学院各单位:

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激励广大教师为学院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,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开展首届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
学院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,共评选产生10名“最美教师”,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品德高尚,爱岗敬业。热爱祖国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恪尽职守,无私奉献。

2.为人师表,潜心从教。严格执行《仙桃职业学院课堂规范》,刻苦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,在人才培养、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,受到师生普遍赞誉。

3.教书育人,关爱学生。坚持教书育人并重,面向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关心学生学习、思想和生活,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。

4.团结协作,敢于担当。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积极参与学院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,不计较个人得失,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,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本次评选分单位推荐、集中评审、学院认定三个阶段进行。

1.单位推荐阶段(10月20日前)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推荐候选人,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。

2.集中评审阶段(10月30日前)。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,确定初选人员。

3.学院认定阶段(11月中旬)。学院召开专门会议,确定“最美教师”候选人,报学院党委审定后在全院进行公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,确保把师生认可、事迹感人、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。

2.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填写《仙桃职业学院首届“最美教师”推荐表》,并另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,要求内容准确、生动翔实、感染力强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,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。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党委宣传部,电子版发至邮箱704054625@qq.com

附件:1.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

     2.仙桃职业学院首届“最美教师”推荐表.doc

仙桃职业学院       

     2016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