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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仙桃职业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6年06月17日 09:17 作者:hzy201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2016 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鄂教办〔2016〕2号)精神,为切实做好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,结合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“率先、进位、升级、奠基”的总要求,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转变作风、服务师生、依法治校等方面内容,着力解决履职不力、作风不实、为政不廉等问题,努力营造依法履职、优质高效、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,办人民满意的教育,为奋力实现学院“十三五”良好开局和建设全省一流、全国领先的高职院校提供坚强保证。

二、督查对象

学院及学院各处室、各二级单位。

三、督促检查内容

(一)主体责任方面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,推进“主体责任问责年”活动;是否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精神,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;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,发挥表率作用;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、入学招生、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、基建项目、科研资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。

(二)作风建设方面。是否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和省委“六条意见”要求,严格遵守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公务接待、兼职兼薪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、因公因私出国(境)等方面的制度规定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;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岗位聘任、职务(职称)评审、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,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、舞弊失德、垄断资源等作为;是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,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自查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(三)服务师生方面。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;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,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、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;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、标准,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;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,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;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措施,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;是否及时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,切实解决师生反映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;是否深化“两访两创”活动,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。

(四)依法治校方面。学院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;办学行为是否规范;是否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,完成章程制定并切实按章办事;是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严格执行党务、政务、财务公开制度;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;凡涉及单位发展规划、评优评奖、干部任免、人才引进、人员调配、职称评审、毕业生就业信息、经费使用情况、分配政策和方案及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如实公开,并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;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的要求,突出办学特色,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。